愛源自字典釋譯:為心部首,有施與恩惠之意,由古文字象形解釋上部為”手” ,冖為以巾蓋物,心藏於人身,下部為足有主動之意,衍變成現在的形聲與會意之形式。
「愛」這個字可用作動詞,如「我愛你」,或名詞,如「愛情」。
那麼什麼是「愛一個人」? 究竟是To get her?還是Together?一模一樣的字母,一模一樣的排列順序,卻是很不一樣的道路與過程。To get her,是一種目的,為了達到這樣的目的,必須運用一些策略與方法。Together,卻是一種想望,兩個人長長久久在一起,互相倚靠,安安穩穩的走下去。
愛一個人,並且得到愛,並不是最困難的。
愛一個人,而能保持愛意,長久在一起,卻很不容易。
如果想長長久久愛著一個人,一直在一起,理解是很重要的吧。
不是我想像或期待的樣子,而是愛人真正的樣子。
真實的性情,真實的陰暗與寡合,都能理解。
而後,我仍想和這個人在一起,
仍為了這個人怦然心動,仍希望自己帶給他最多的幸福。
於是,我才能說,我愛一個人。
這樣的方式去「愛一個人」,是彼此擁有並成為對方更好的愛人,是真正的為了「在一起」,而不是為了其他目的。
文章摘自書名:愛一個人 | 作者:張曼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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